《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(2017-2020年)》
截至2018年年底,全省已累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1469个、公共机构2799个、相关企业4111个。
去年,我省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,全省投入生活垃圾处理整改资金2.2亿元,各市积极筹建生活垃圾焚烧厂,目前已建成5座,在建5座。
第三年,我省要以推进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、推进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为重点,全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。
沈阳市、大连市城区要增加4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,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要覆盖85%的行政村。
各县(市)区增加3个公共机构、3个相关企业、3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,并逐步扩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范围,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化经验,建立可回收物前端分类收集、中端分类运输、末端分类处理的回收处理体系。
协调再生资源企业与小区、社区和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合作,定点定时上门回收。
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成功经验,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。
到2020年年底,全省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。